當長輩身體狀況已無法在家由家人全天照顧,「居家醫療照護」或「社區照顧關懷」兩大類服務也難以適當支援時,就必須考慮「住宿式的照顧」服務機構。各類機構必須接受主管機關的輔導、監督、考核、檢查及評鑑,以確保機構的效能、提升服務品質,更得以提供民眾選擇時參考。
如下有幾種類型的住宿式照顧機構可供選擇,分別由老人福利機構設立標準、身心障礙福利機構設置標準、長期照顧服務機構設立標準所規範。依其照顧對象,分類如下:
一、長期照顧機構
如老人福利機構、榮譽國民之家(養護型)、一般護理之家、精神護理之家。又分為下列3種類型:
(1)長期照護型:照顧罹患長期慢性病、需要醫護服務及他人照顧的老人。
(2)養護型:照顧生活自理能力缺損、需他人照顧的老人,或需鼻胃管、胃造廔口、導尿管等護理服務需求的老人。
(3)失智照顧型:照顧神經科、精神科或其他專科醫師診斷為失智症中度以上,具行動能力且需受照顧的老人。
二、安養機構
需他人照顧、無扶養義務親屬、扶養義務親屬無扶養能力且日常生活能自理的老人,如老人福利機構(安養型)、榮譽國民之家(安養型)。
三、身心障礙福利機構
照顧身心障礙者。
四、住宿式長照機構
照顧身體或心智功能部分或全部喪失,致其日常生活需他人協助者。
為了緩解使用者的家庭經濟負擔,衛生福利部有「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自2023年起,針對長照需要等級達4級以上的住民,調增補助為每人每年最多達12萬元。決定住宿機構前,還有以下三點供參考,願大家「老有所終」:
一、參觀住宿機構
可以的話,帶著長輩一同前往,了解地點是否適當、環境是否安全、照護人員的態度、住友長輩的反應,並盡量滿足長輩的需求。
二、建立家庭共識
子女間要充分溝通,甚至要對親友說明,別讓長輩因為不同的意見而無法安心入住。
三、持續探視與關懷
經常的陪伴能讓長輩更安心,不會產生被遺棄的感受。
更多資訊可詢問衛福部長照專區(1966專線)、各地方政府的社會局老人福利科、長期照顧管理中心、衛生福利部長期照顧司等。
參考網站來源
全國法規資料庫、我的E政府、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衛生福利部長期照顧司、衛生福利部護理及健康照護司。
本文摘自蔚藍文化之《今天遇見第三人生:長照醫師在診療時記錄生老病死每一刻,讓你學會照護長輩、從容迎接晚年生活(附:選擇長照機構須知)》
《今天遇見第三人生:長照醫師在診療時記錄生老病死每一刻,讓你學會照護長輩、從容迎接晚年生活(附:選擇長照機構須知)》
作者:金珍賢
出版:蔚藍文化出版股份有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