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2018年出版的「每日飲食指南」中,調整了蛋白質食物的來源順序:由「豆>魚>肉>蛋類」修正為「豆>魚>蛋>肉類」,不再強調乳品需選用低脂或脫脂為佳的說法,將「低脂乳品類」名稱改成「乳品類」,主要是強調紅肉應少量攝取,以及能攝入足夠的奶類重於所喝的奶的脂肪含量。
如果按照國家公告的每日飲食指南進食,老年人的蛋白質是否足夠呢?每個年齡層的飲食建議都考慮到該年齡性別層的身高與理想體重範圍,而導出特定的建議熱量範圍。按照台灣人的身高以及理想體重,身體質量指數(體重)理想的19至23歲的男性吃得少(1850大卡階層)或吃得多的(2150大卡階層),蛋白質建議攝取量都超過每公斤1.2克以上, 31至50歲男性也是同樣的情形。即便是71歲以上的熱量攝取低端長者,平均吃1650大卡的情形下,蛋白質建議量也能超過1.2克。可是,調查卻發現年輕女性吃較低的熱量,對低熱量階層的年輕女性(約每天攝入1450大卡者)之建議,勉強達到1.2克;到了70多歲時,低熱量階層的奶奶只吃到1300大卡(很多減肥飲食是限制在1200大卡),對於70歲以上的銀髮女性,低熱量百分比計算的蛋白質建議攝取量就低於每公斤1.2克了。
這顯示對於吃得很少的人的飲食建議,蛋白質是不夠的,過去大家聞肥色變,都希望吃得少一點,但事實上,如果吃得太少,到了老年,蛋白質不足的風險很高,影響肌肉合成的量與質,容易增加肌少衰弱的風險。這個風險對於體重過重者,相對更高,因為體重越重需要的蛋白質越多。這也就是國健署啟動修改老年人飲食建議的原因。
(節錄自《逆齡餐桌:營養X高齡醫學兩大國際權威攜手傳授,如何防衰老、強肌力、存腦本,遠離失智失能》 )
《逆齡餐桌:營養X高齡醫學兩大國際權威攜手傳授,如何防衰老、強肌力、存腦本,遠離失智失能》
作者:潘文涵、陳亮恭
出版社:天下生活